归化外州判决


联邦宪法规定,其他州(美国内)的判决在美国境内每一个法院具有按照法律或惯例与判决的州的法院完全一样的“充分的信任与信用”。

外州判决
如果您在另一个州赢了诉讼,而您的债务人在加州有资产,这个判决首先必须归化到加州。一个判决只有在加州被“归化”(或登记),根据外州金钱判决法案(“SSMJA”)成为一个加州的判决,或根据1913年民事诉讼法典采取行动来确立这个判决,该判决才能被执行。

联邦法院判决
加州以外的任何联邦地区法院、破产法庭、巡回上诉法庭或国际贸易法院下达的收回金钱或财产的最后判决,可以通过在加州的一个联邦地区法院登记,然后在加州被执行。

执行一个加州对外州资产的判决

通常情况下,债务人可能试图通过将其资产藏在加州以外的地方来隐藏其资产。除了对其子女抚养费或配偶赡养费的判决外,如果没有事先获得该司法管辖区的一个判决,加州法院下达的针对债务人的收入或位于其他州的资产的一个金钱判决不能被执行。这可以通过把加州的判决“归化”到外州司法管辖区(通常与把外州的判决归化到加州的方式类似)的方式来解决

需要归化外州判决方面的协助,今天就致电Paul Young律师事务所:626-744-1838。